首页 /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章 域名服务第二十九条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不得采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要求他人注册域名。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