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入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申 报

第八条

需要从异地口岸运送尸体、骸骨出境的,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入殓地所在地海关申请检疫查验,检疫查验合格的,海关签发《尸体/棺柩/骸骨入/出境卫生检疫证书》。 运送尸体、骸骨出境时,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凭下列材料向出境口岸海关申报: (一)死者有效身份证明; (二)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身份证明。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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