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入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出入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尸体是指人死亡后的遗体及以殡葬为目的的人体器官组织。 棺柩是指盛放有尸体的固定形态的坚固密闭容器。 骸骨是指以殡葬为目的的人体骨骼。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