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入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三章 现场查验

第十七条

根据申报材料核查、流行病学调查以及现场查验情况,对需要进一步调查死亡原因的尸体,海关可以采取标本送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验。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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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