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 / 第六条独立法条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章 出海证件管理第六条公安边防部门对《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和《出海船民证》实行年度审验制度。未经年度审验的证件无效。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