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对我国海域内沿海船舶的治安管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执行本规定。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