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公安边防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秉公执法。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