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被处罚人对公安边防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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