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第三章 船舶及其人员管理

第二十条

发生海事、渔事纠纷,应当依法处理,任何一方不得扣押对方人员、船舶或者船上物品。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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