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第十条

第二章 出海证件管理

第十条

出海船舶及其渔民、船民应当随船携带有关出海证件,并接受公安边防部门的检查和管理。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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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