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烈士安葬办法第四条

第四条

烈士骨灰盒或者灵柩应当覆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需要覆盖中国共产党党旗或者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国旗、党旗、军旗不能同时覆盖,不得随遗体火化或者随骨灰盒、灵柩掩埋,安葬后由安葬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保存,也可以赠送给烈士遗属留作纪念。

制定机关
退役军人事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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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安葬办法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