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烈士安葬办法第三条
第三条
确定烈士安葬地和安排烈士安葬活动,应当征求烈士遗属意见。 烈士可以在牺牲地、生前户籍所在地、遗属户籍所在地或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安葬。烈士安葬地确定后,就近在安葬地的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安葬烈士。
- 制定机关
- 退役军人事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确定烈士安葬地和安排烈士安葬活动,应当征求烈士遗属意见。 烈士可以在牺牲地、生前户籍所在地、遗属户籍所在地或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安葬。烈士安葬地确定后,就近在安葬地的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安葬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