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烈士安葬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

烈士应当在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安葬。 烈士陵园、烈士集中安葬墓区是国家建立的专门安葬、纪念、宣传烈士的重要场所,受法律保护。

制定机关
退役军人事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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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安葬办法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