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烈士安葬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烈士安葬办法第十条第十条安葬烈士骨灰的墓穴面积一般不超过1平方米。允许土葬的地区,安葬烈士遗体(骸)的墓穴面积一般不超过4平方米。制定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