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三十六条第六章 品种权的审查与批准第三十六条保护办公室依据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申请文件和其他有关书面材料进行实质审查时,可以委托指定的测试机构进行测试或者考察业已完成的种植或者其他试验的结果。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