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十五条

第四章 实质性派生品种保护

第十五条

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的实施范围为实质性派生品种实施目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自实施目录公布之日起施行。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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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