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水上交通事故应当按月度、年度进行统计,并按下列时间报送: (一)月度统计期为每月1日至月末,于次月5日前上报; (二)年度统计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于次年1月15日前上报。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