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 第七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民航局支持开展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应用的技术研究,对在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