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六章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分析与应用第三十七条局方和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分析情况,开展安全警示、预警工作,适时发布航空安全文件。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