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六章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分析与应用第三十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分析本单位民用航空安全信息,评估本单位安全状况和趋势,制定改进措施。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