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第六章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分析与应用

第三十四条

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分析本单位民用航空安全信息,评估本单位安全状况和趋势,制定改进措施。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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