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第六章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分析与应用

第三十三条

民航局通过分析民用航空安全信息,评估行业总体安全状况。地区管理局和监管局通过分析民用航空安全信息,评估辖区总体安全状况,明确阶段性安全监管重点。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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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