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三章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收集第十三条事件信息收集分为紧急事件报告和非紧急事件报告,实行分类管理。紧急事件报告样例和非紧急事件报告样例包含在事件样例中,事件样例由民航局另行制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