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五章 流转管理第二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向达成流转意向的双方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并指导签订。流转合同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