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医疗机构提供性病诊疗服务时违反诊疗规范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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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