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 第四十九条独立法条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医疗机构提供性病诊疗服务时违反诊疗规范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