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四章 诊断和治疗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性病的医源性感染,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