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性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遵循依法防治、科学管理、分级负责、专业指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原则。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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