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预防和控制

第二十三条

性病患者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性病。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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