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学技术部规章制定程序的规定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下列文件不属于规章,不得以科学技术部令的形式发布: (一)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或者规范性的政策性文件; (二)内部工作规则、具体工作制度; (三)对具体事项的布告、公告、通知以及行政处理决定; (四)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或者规范性的其他文件。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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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规章制定程序的规定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