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学技术部规章制定程序的规定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下列文件不属于规章,不得以科学技术部令的形式发布: (一)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或者规范性的政策性文件; (二)内部工作规则、具体工作制度; (三)对具体事项的布告、公告、通知以及行政处理决定; (四)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或者规范性的其他文件。
- 制定机关
- 科学技术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下列文件不属于规章,不得以科学技术部令的形式发布: (一)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或者规范性的政策性文件; (二)内部工作规则、具体工作制度; (三)对具体事项的布告、公告、通知以及行政处理决定; (四)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或者规范性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