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学技术部规章制定程序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规章的审议和公布

第二十三条

规章草案通过或批准后,由法制机构起草科学技术部令,报部长签署命令,公布规章。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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