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学技术部规章制定程序的规定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科学技术部规章制定程序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章 规章的审查第二十一条法制机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的规章草案,由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签署,提出提请部务会审议的建议。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