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学技术部规章制定程序的规定第十条

第三章 规章的起草

第十条

起草规章包括起草规章草案和规章草案的说明。 规章草案一般应当包括:制定宗旨和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管理机关、工作程序和具体规范、奖惩规定、施行日期等。规章草案的每条内容应有提示语,简要说明本条内容。 规章草案的说明主要包括:制定规章的必要性、宗旨和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实施和执行以及其他问题等。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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