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第六条

第六条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确定的检查名单,对在本辖区登记注册的企业进行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管中发现或者根据举报发现企业公示信息可能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也可以对企业进行检查。 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查。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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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