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企业,对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的活动。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