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第三十四条

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要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业务质量,并依法接受国资委、国家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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