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内部审计,是指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本企业及子企业(单位)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或者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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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