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第二十六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已办结的内部审计事项,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建立审计档案。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