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二十一条

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充分考虑审计风险和内部管理需要,制定具体项目审计计划,做好审计准备。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