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职责

第十七条

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本企业及其子企业有关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相关业务活动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并做好社会中介机构聘用、更换和报酬支付的监督。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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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