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职责

第十四条

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监督应当根据企业的内部职责分工,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障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