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第十二条

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岗位所必备的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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