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条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应当加强对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的管理,严格考核工作实绩,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检查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