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六条

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应当按照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制定机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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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