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六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