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四章 防止污染口岸环境第十六条进出口化学品的分类、包装、标签和运输,按照国际或国内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执行。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