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五条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负责中央储备棉行政管理,会同相关部门下达中央储备棉轮换、收储、动用计划,对中央储备棉数量、储存安全及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