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七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一条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对中央储备棉轮换、收储、动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中储粮集团和承储企业落实计划,并按规定查处有关案件。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