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质量管理

第二十八条

中央储备棉质量执行公证检验制度,具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市场调控、应急保供等紧急需要,经相关部门同意,可适当调整公证检验程序和方式。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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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