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四章 储存管理第二十条承储企业应当在专门库房内储存中央储备棉,并实行专人保管、专账记载,保证中央储备棉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储存安全。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