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条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