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三章 国际海上运输及其辅助性业务经营活动第二十七条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经营者在报备运价时,应当报备中国港口至外国基本港的出口集装箱的海运运价和附加费。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